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公布宁夏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价格的通知
2017-12-21 宁价商发﹝2017﹞39号
各市、县(区)价格主管部门、自治区新华书店、有关出版单位: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新闻出版广电局关于调整我区中小学教材教辅材料价格的通知》(宁价商发〔2017〕38号)的规定,我局对供本区中小学2018年春季使用的教材零售价格按新标准进行了核定,现予公布(详见附表)。凡未经自治区物价局核定零售价格的教材或在教材上未注有自治区物价局批准文号的,不得在我区中小学校发行销售。
附件:宁夏2018年春季中小学教材零售价格表
宁夏回族自治区物价局
2017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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